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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关于反馈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评审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关于反馈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类别:基金动态      作者:LetPub      发布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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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网络评审工作已顺利结束。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及《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各项目类别的网络评审赋分及排序方式如下: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含地区科学基金取5位省外专家评分的合计数进行排序;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其他类型联合基金项目取3位省外专家评分的合计数进行排序。

根据上述排序结果及年度计划资助项目数,确定进入会议评审的项目比例分别为: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含地区科学基金)按1:1.5左右的比例确定;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探索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其他类型联合基金项目按1:1.2左右的比例确定。现将网络评审结果予以反馈,具体说明如下:

    一、评审结果查询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zjnsf.kjt.zj.gov.cn)查询本单位和本人申请项目网络评审情况。申请人请在“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我的申报”中查询是否入围会议评审。申请人可以点击“专家评价”按钮查看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并给予评价。

二、复审申请

网络评审不通过的项目申请人如发现评审工作中存在程序性错误且影响入围会评结果的专家评审意见的,可在“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申请项目信息条右侧的“复审申请”按钮进入填报界面。依托单位对复审申请应予以认真审核,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于115日下午17:30前在线提交至基金办。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一)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二)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三)对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等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的;

(四)对已处理办结事项重复提出申请的。

对不予受理的复审申请,省基金办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决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联系方式

生命科学:刘君,0571-81053270

工程、信息科学:李金霞,0571-81053283

化学、材料科学:孔宇豪,0571-81053282

医学科学(医学):徐敏,0571-81053271

医学科学(药学):钱昊,0571-81053287

地球科学:尤卫军,0571-81053285

数理科学:叶璟,0571-81053286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71-87054143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3日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浙江省自然基金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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